柏格森认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不同,自然科学是研究外在的僵死的物质,所以它是可以用概念、判断等理性形式加以研究的。哲学研究是宇宙的本质、真正的实在,这种本质、实在是一种生生不息、运动不休的“绵延”、“生命之流”。因而理性、科学的理智的认识是不能认识这种宇宙的本质的。它只有通过一种内在的体验,一种神秘的直觉方可把握。
理智之所以不能认识世界的本质,柏格森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1)理智具有表面性。理智的认识总是站在事物之外,对事物进行描述,它所得到的不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而是事物的外部肖像,事物空间中的因果性。(2)理智的认识是一种分析的认识。分析就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这对于处于空间中的、外在的、可分的、物质的自然界来说是可以做到的,而对于空间之外的、不可分的、内在的生命是不能做到的。(3)理智的认识是一种静止的认识。理智必须借以进行判断推理的是概念,而概念是僵死的符号,具有固定性、静止性,因而理智就是从不动的东西(概念)出发去理解运动的东西(生命之流)。把运动理解成不动性的函数,用静止性来表达运动,当然不能把握实在的运动性。这就好比用概念编织罗网,试图从那川流不息的实在的河流中捞到点什么,其结果把实在的真正本质——“绵延”都漏掉了,只能是一场空。(4)理智的认识受功利的支配,追求实用的知识,不可能获得关于实在的绝对的知识。他认为,科学理智的认识…对于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各种印象不是一视同仁,而是依据我们的物质利益来舍取的。因此,理智的认识所获得的不是真正的实在知识,而只是一个实用的人工构造物。
因此,柏格森得出结论说,科学或理智的认识只能认识物质世界,认识假象,获得暂时的相对真理,而不能得到生命(精神)的、永恒的绝对真理或世界的本质。
他写道:“实证科学的职能就是分析,就是运用符号进行研究。因此,即使自然科学中最具体的科学,即关于生命的科学,也只能限于研究生物的可见的形式,即他们的器官和解剖学上的要素,在这些形式之间进行比较,把复杂的形式归结为简单的形式……它们永远无法把握生命的本质。”并且他还说:理智的特征就在于它天生地不能理解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