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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 the Yellow River: How China Became China -- Lawler 325 (5943): 930 -- Science
Archaeology in China:
Founding Dynasty or Myth?
Andrew Lawler
A new crop of archaeologists, less willing to take ancient texts at face value, are challenging the existence of a legendary dynasty.
Figure 1
Mythical creature? A turquoise dragon found at Erlitou, an important early site in the central plains area of the Yellow River. When discovered in 1959, the settlement was hailed as the capital of the legendary Xia dynasty, which was described in early texts. But recent excavations, coupled with new dating, cast doubt on that claim, as well as on the accuracy of the texts detailing the rise of the Xia.
CREDIT: CHEN GUO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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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LITOU, CHINA—In the 6th century B.C.E., Confucius referred to the ancient Xia dynasty as China's first, based on documents that were old in his day. For generations of Chinese scholars, the Xia was China's initial great flowering of civilization, inaugurating a history that unfolded in methodical fashion from city-state to empire (see main text and timeline, p. 930). But there was no physical evidence for the dynasty's existence, so in 1959 an archaeological team set out to find its seat. Along this marshy section of the Luo River in the central plains of the Yellow River Valley, they uncovered a 300-hectare site dating to roughly the correct period—and promptly hailed it as the long-lost first capital.
But did the Xia, said to have flourished from 2100 B.C.E. to 1600 B.C.E., really exist? New, unpublished dates and excavation data from this modest site challenge its status as the capital of the Xia. "We have proven that Erlitou is the largest and most culturally developed site with the biggest population," says Chen Guoliang, an assistant researcher at the site, standing in a gentle spring rain on the roof of the dig house. "But what it was exactly requires more research."
Until the archaeological finds of the past half-century, most of what we knew of early Chinese history was based largely on ancient texts, which have a status here somewhat compara
于建嵘的博客 -- 腾讯博客 [http://yujianrong.qzone.qq.com] -腾讯博客
ctr工会不改革,全总的通知只能叫自慰
2009年08月16日 分类:文章
8月1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就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强调。
显然,这一通知与前不久发生的吉林通化钢铁集团血案有关,是全国总工会针对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因此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的态度和对策。如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所说,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企业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针对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在改制中无视职工权益的情况,全国总工会在《通知》中要求,“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应该说,这些规定对于规范目前的国有企业改制行为是十分必要的。
问题是,全国总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它的通知不是执政党的政策,不是人大的法律,也不是政府的法规;它的规定对国资委、地方政府和企业经营者都没有约束力,又有什么样的办法和能力让那些无视职工权利的“方案”无效呢?
也就是说,如何让全国总工会的《通知》落到实处,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事实上,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中国的工会和职工们。长期以来,中国工会的作用十分有限,没有很好地承担起“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这一重任。这不仅与工会干部的素质有关,更与工会的性质及工会干部的管理体制、选用方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等深层次的原因有关。不解决这些问题,要想让全国总工会的《通知》落到实处很困难。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又非一日之功。就目前现实而言,在我看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是需要特别重视的:
首先,执政党要全心全意支持工会维护工人权利的行动。中国的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党联合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因此,支持工会争取工人的利益,是共产党人的职责所在。在这种意义上来说,全国总工会通知所要求的,与执政的共产党所主张的完全一致。各级党组织要与工会一道为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而奋斗。
其次,各级政府部门要重视工会的工作。这不仅因为工会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更重要的是,工会为工人争取的利益与政府的根本执政目标是一致的。实际上,全国总工会的这一通知只不过是重复了中央政府的一些明文规定。2003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
对照之后不难发现,全国总工会本次的通知与国务院上述“意见”的基本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各级地方政府,不要认为全国总工会的通知是与地方政府过不去,而应用更具体的规定来确认和保障工人的利益。
再次,工会要真正成为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要做到这一点就得进行改革,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责,要让工会干部的升迁、工资和待遇脱离企业领导人的控制,要通过法律保障让工会真正成为工人自己的组织,让工人的利益真正成为工会的利益。只有这样,在工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工会才敢于并才能同工人站在一起,才有可能“达到企业和职工双利双赢”的局面。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产生全国总工会领导人所主张的“和谐型的,建设型的,不是对抗性的,斗争性”的工会。否则,全总的上述通知就仅有安抚人心的短期功能,各种侵犯工人权益的行为照样发生,因此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并不会减少。
中共探讨信访工作 拟建立信访终结制 - 大陆频道 - 北美新浪
中共探讨信访工作 拟建立信访终结制
http://news.sina.com 2009年08月19日 19:47 中央社即时
(中央社台北20日电)中国民众长期以来有进京上访寻求公正的传统,据报导,中共中央政法机关公布改进信访工作意见,决定对到上京上访量比较大的省市,派出接访组或巡回接访组。
新华社引述中共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为切实解决信访问题,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
根据这个意见,中央政法机关将依照信访条例和司法程序,就地就近受理督办可能到中央政法机关上访的问题。
这名负责人表示,「对群众来信和初访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原则上要在60日内解决,并回复当事人。」
中国媒体说,「为解决一些涉法涉诉信访反覆申诉、没完没了的问题」,这项意见首次从中央层面提出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
根据这项意见,经过公开听证、公开质证、公开答覆,由省级以上政法机关审核,按有关规定作出终结决定的信访案,各级政法机关不再受理、交办和通报。
香港科技大学社会学教授丁学良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说,在他看来,新规定并无新内容,但却有新的背景。
他说,中国国内学术界和法律界过去几年也讨论过目前的信访体制是否已经过时,有很多很好的建议,但一直未获明显的采纳。
丁学良还说,现代信息技术、网路技术也给信访工作带来新挑战。加上中共建政60週年即将来临,中国政府不愿在这个时候再出现太多的信访难题。
丁学良认为,如果把省级司法机关作为信访终审机关的话,它必须以公开、公正而非黑箱作业的审理方法为基础,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仍会有人举行街头抗议,甚至采取更极端的信访手段。
长期以来,中国人有进京上访寻求公正的传统。在君主时代,中国人进京向皇帝喊冤。现在上访者大多来自中国的贫穷农村,申诉地方当局对他们的不公正对待或忽视。
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对信访、信访人、信访事项等作出解释。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上访是「信访条例」允许的信访形式之一,即「走访」,是受「信访条例」保护的合法行为。
不过,BBC引述人权组织者说,这些到北京的上访者经常被「截访」,他们受到原籍的官员或者被当地政府雇用的人员的拦截和扣押,在上访前就被扣留。
不久前,北京1家充当各地接访部门在京收容上访者的黑宾馆被曝光,70多名来自各地的上访者同时被关在宾馆东侧的简陋板房里。
安徽籍20岁的女学生李蕊蕊到北京上访本来是为了寻求解决她同学校发生的纠纷,但却遭到聚源宾馆1名看守性侵犯。这件事引起中外媒体的关注。980820
南方报业网-南方精选-中央政法委再提信访终结制度 专家:应防止滥用
中办、国办前日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多家媒体认为,这是中央首提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但据南方都市报记者了解,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早在2005年就已建立,且在湖南、浙江、山东、山西等地试点和实施。
信访终结制4年前已实施
尽管信访案件早在2006年就被裁定为“终结”,但64岁的湖南隆回人邓桃一至今仍在北京上访。
1977年,他因犯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5年。1982年出狱后,认为自己冤枉的他开始多次上访,至今已27年。
昨日,记者看到湖南省高院2007年1月15日向其下达的案件终结通知书,上面说:“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对该案的申诉审查程序予以终结,望你服判息诉。”
从通知书文件号看,湖南省高院的裁定时间为2006年。这份通知书曾报至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办公厅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国家信访局。
事实上,在邓桃一案件被裁定“终结”前一年多,即2005年2月16日,中央政法委就已出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4类案件可予以终结:经复查后作出的决定、鉴定、判决、裁定等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完备,定性准确,处理意见合法适当,当事人又提不出新的证据的。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已经依政策、法律法规妥善解决但仍坚持信访,所提出的要求超出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妥善处理,当事人明确表示接受处理意见,又以同一事由重新信访的。经认真工作,限于客观条件,案件仍无法侦破、无法执结或犯罪嫌疑人暂时无法抓获,当事人又不能帮助提供新的证据或线索的。同年5 月1日实施的《信访条例》则再次明确: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案件),不予受理。
2005年夏天,山东省高院在全国首次试点实施信访案件终结制度。随后,河北省、江西九江市、浙江宁波市、湖南、陕西等地开始实施信访终结制度。
中办、国办前日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合理诉求确实解决到位、实际困难确已妥善解决的问题,经过公开听证、公开质证、公开答复,由省级以上政法机关审核后,按有关规定作出终结决定。各级政法机关不再受理、交办、通报,以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终局性。
信访终结制应防止滥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柳经纬说,对于一些“缠讼”者,即按照政策和法律即可解决问题却继续上访者,信访终结制度有一定合理性,也能提高信访效率。但一些案件本来就是不合理判决、经过多次上访也未解决,信访终结制度反而堵死了申诉的渠道。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认为,政府希望减少信访的唯一办法是加强执法,以执法终结案件,而不是以信访终结案件。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为防止一些地方政法机关随意使用终结机制,不重视实际问题的解决,中央政法机关要定期评查各地的信访终结案件,发现问题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终结信访关键在于做好信访
柳经纬说,只要老百姓有纠纷、有意见,他们就会申诉。如果信访渠道被堵住,他们会选择另外的渠道。
事实上,已实施多年的信访终结制度确实没有阻止部分上访者的脚步。昨日,本报记者见到邓桃一时,他正准备随隆回县信访人员回老家。不过,邓桃一说,身边类似他这样已被终结信访的上访者中,重复来京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他们也知道没有希望。”
邓桃一对信访终结制度也有疑问。《办法》中称,案件终结后如果发现或当事人提供了新的证据或线索,办案部门应当立即恢复办案工作。邓桃一说,他确实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但是所有证据都已呈交,不可能拿出新的证据来,那怎么办呢?
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是:湖南当地能给他开一次公开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参加,如果参加听证会的大多数人依旧认为根据《刑法》他犯了罪,那他就结束自己坚持了27年的上访路,回家养老去。
柳经纬也认为,使信访终结制度真正起到效果,政府的信访工作就确实要做扎实。比如此次《意见》提出的中央政法机关对进京上访量比较大的省份派出接访组或巡回接访组,和地方法院启动信访终结前可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等工作,就要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彭美 实习生 刘春瑞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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