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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住宅用地自动无偿续期早已是定论_网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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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若干年来,宪法修订条文与《物权法》正是按照这样的原则进行修订的,《物权法》关于住宅的土地建设使用权“自动续期”———亦即无偿自动续期———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给几亿民众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法学界似乎没有对这一条文进行认真阐释,政府相关执法部门也没有正确地理解“自动续期”的含义,地方政府更是做着拿着一块土地翻来覆去出售的美梦。但是,这样的理解与做法只能说明,相关政府部门缺乏守法精神,也缺乏权利所有人的节制精神。
我国拟建前科消灭制为少年犯抹人生污点_新闻_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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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纲要,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受害群众,我国将实行国家救助;对犯有轻罪的少年犯,我国将建“前科消灭制”为少年犯抹人生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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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将上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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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天下,死了! - 刘晓原的博客 | 刘晓原的博客 | 博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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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律思想网站,因“自由化”倾向遭关闭,使人百思不得其解!
博客是个人言论空间,强关网站和博客,这其实就是在“封口”。
当今网络世界,色情网站有生存空间,淫秽图片可大行其道。为何就容不下一个谈法论道的法律网站?
法天下的被强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走向法治的艰难。
物权法两司法解释征求意见-资讯中心-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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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变化有二:
1、明确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规划文件中的配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将车位或者车库出售、赠与或出租给业主以外的人的,业主可以请求确认该行为无效。
2、承认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诉讼主体地位。 - woogle on 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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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司法解释明确,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规划文件中的配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将车位或者车库出售、赠与或出租给业主以外的人的,业主可以请求确认该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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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中明确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解释规定,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原告,没有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怠于行使权利的,诉讼主体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
公安强制查验身份证,被诉侵犯公民人身权_刘晓原的BLOG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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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庭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追加铁道部公安局和北京铁路公安局两机关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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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场所,是一个展现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窗口,也更应该是保障和尊重公民权利的窗口。
精选法-业主论坛-房地产门户-搜房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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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司法的腐败,既使是局部腐败,也是对正义的源头活水的玷污。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提。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成为自己事务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统治的地方没有正义可言。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
http://www.csi.ac.cn/wjf/law/zj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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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六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的;
(四)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
(五)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六)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七)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
(八)不及时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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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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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花号” 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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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花号”公约》
The Mayflower Compact (译文)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这些签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信仰和教会的捍卫者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忠顺臣民。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维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据此于主后l620年11月11日,于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第十八世国王暨苏格兰第五十四世国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我们在科德角签名如下。(签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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