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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Jul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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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的高速公路收费权的核心是特权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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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公共政治生活中,各种无形的道路中存在着许多关卡与阻塞,比如信息公开的道路,民意表达的道路,有效参与的道路,公众监督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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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本报记者重复他多次提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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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些道路上的重重关卡,公共政策在执行时才会发生扭曲和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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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营业收入约为5.27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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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高速当初立项时是以“政府收费还贷公路”,不以营利为目的,贷款全部还清后就应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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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重要的是,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看来,承担着公共利益的公共事业公司与普通的上市公司利益并不一致。一般的商业公司、上市公司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而对于类似水电、交通等公共事业公司来说,利润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显然不是它的惟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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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应该是为公众服务,从理论上讲,类似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具有垄断性的公司都不适合成为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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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有公司在投资者利益保护和公众利益之间左右摇摆,在理论上讲这是不适合的。比如中移动,如果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它早就应该单向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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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形成的就是政府利用垄断地位追求垄断利润的格局。本来这个垄断特权应该是追求公众利益最大化,但它以上市公司的面孔出现,形成垄断特权的市场化,最终形成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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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的高速公路收费权的核心是,特权市场化,政府的公共权力所带来的收益有什么依据让一部分股东受益,特许权所产生的巨大收益应该属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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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像我们的国有银行一样,一方面有垄断性,另一方面又有要许多政策性贷款。最后你根本弄不清这家银行损失是因为经营不善,还是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义务。这是一种很差的做法。糊涂账导致不透明,没办法说清权利与义务。”彭冰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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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钱都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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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要这个信息,你给谁给了多少?用作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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