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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_百度百科 - The Diigo Meta page

baike.baidu.com/516278.htm - Cached - Annotated View

Zhou Yuanchi's personal annotations on this page

zhouyuanchi
Zhouyuanchi bookmarked on 2009-09-16
  •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其政府网站或者采用其他便利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10日,并确保其公开的有关信息在整个审批期限之内均处于公开状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后,对公众意见较大的建设项目,可以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决定后,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告审批或者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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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Sep 09
    •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其政府网站或者采用其他便利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10日,并确保其公开的有关信息在整个审批期限之内均处于公开状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后,对公众意见较大的建设项目,可以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决定后,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告审批或者审核结果。